推进落实行政检察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
时间:2023-10-12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姜巍
录入:大兴安岭地区加格
审核:刘业鹏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的《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规定》的通知,10月11日上午,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与加格达奇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就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规定》进行了座谈。
会上,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与加格达奇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就《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规定》进行了逐条分析,对工作中如何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开展了深入交谈,并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交换制度、案情通报制度、申请强制执行、及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了意见交换,同时,针对开展联合调研、联合宣传以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问题均提出了自己观点,对各自观点双方均表示大力支持。
会议结束后,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查阅了加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办案卷宗,并对交通运输局在执法办案中法律适用、证据保全、事实认定等内容进行了探讨。
下一步,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将与加格达奇区交通运输局针对《规定》的内容逐项深入落实,切实将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及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做深做实。
会上,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与加格达奇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就《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规定》进行了逐条分析,对工作中如何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开展了深入交谈,并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交换制度、案情通报制度、申请强制执行、及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了意见交换,同时,针对开展联合调研、联合宣传以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问题均提出了自己观点,对各自观点双方均表示大力支持。
会议结束后,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查阅了加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办案卷宗,并对交通运输局在执法办案中法律适用、证据保全、事实认定等内容进行了探讨。
下一步,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将与加格达奇区交通运输局针对《规定》的内容逐项深入落实,切实将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及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做深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