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时间:2022-01-12
来源:第四检察部
作者:杨雪
录入:卫桐
审核:梁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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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案件质量评查由第四检察部牵头组织,制定评查方案、建立评查工作小组。针对2021年以来各员额检察官办理的不捕、不诉案件及重点案件等,评查采取“承办检察官自评、集中评查、一案一表”的方式,重点围绕所选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特殊制度落实、文书制作、案卡填录、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查找和发现司法办案中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评查结束后,由评查小组对评查结果进行梳理汇总后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报领导审批。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要求员额检察官对照梳理逐案检视,主动认领问题,坚持立行立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有效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没被抽查到的案件立即全覆盖式自查。
案件质量是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生命线,案件质量评查是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此次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了办案部门和办案干警的执法行为,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近年来,加格达奇区检察院始终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树立公正廉洁执法良好形象有效抓手。第四检察部承担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职能,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更好地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办理案件质量。
下一步,加格达奇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机制、优化案件评查工作程序、探索高效案件评查路径、深化评查结果运用,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工作“双管齐下”,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以实际行动为谱写加区检察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