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海斌出庭支持公诉
时间:2019-03-19
来源:政工科
作者:卫 桐
录入:卫桐
审核:梁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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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8日,由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3人涉嫌敲诈勒索案在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加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海斌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庄严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
该案系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又一起恶势力犯罪,被告人杨某某曾因故意伤害被判处刑罚和受过行政处罚,现又殴打他人,为非作恶,伙同其他两名被告人为垄断供应市场,以喝酒闹事、敲诈勒索的方式不正当竞争,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已形成恶势力。
庭审前,张海斌检察长全面审阅了卷宗材料,深入了解掌握案件情况。庭审中,严格按照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围绕杨某某等三名被告人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宣读起诉书、参加法庭调查、发表公诉意见、进行法庭辩论。该案将择日宣判。
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加区检察院不断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检察长深入办案一线,率先垂范,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办案质效,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把控,让人民群众真正的感受到司法改革带来积极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