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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对一起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

时间:2022-01-29

来源:未知

作者:李成慧

录入:卫桐

审核:梁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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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认罪认罚过程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保证具结过程的合法性、自愿性、真实性……”
       2022年1月28日,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件的认罪认罚适用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也是该院首次以同步录音录像的方式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的听取意见工作。
      犯罪嫌疑人谷某某,在东山街道超市内趁人不备先后盗窃他人快递包裹共计10个,经物价局鉴定价值人民币989元。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谷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示愿意认罪认罚,盗取的快递已经返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承办检察官决定对谷某某及其值班律师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的听取意见工作,并同步录音录像。
      录像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围绕案件基本事实、罪名、量刑情况、程序适用等方面与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进行协商。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具结书。技术人员将该案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承办检察官确认后,按照“一案一光盘”的原则进行了封存。
      2021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在镜头下开展工作,检察官一言一行都被同步录音录像记录,倒逼检察官提升自身开展释法说理的能力,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适用该制度的后果,确保其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对促进律师积极参与控辩协商、提高量刑精准度、推动认罪认罚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谷某某盗窃一案是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在《规定》正式生效前率先出击,尝试开启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并不断优化工作模式的有益探索。下一步,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将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新要求,积极探索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努力让“在镜头下办案”成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新常态,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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