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一)
时间:2019-04-18
来源:民事行政检察科
作者:王振楠
录入:卫桐
审核:梁怀奇
【字体:大 中 小】
提起检察院,多数人会将之与打击刑事违法犯罪活动联系在一起。在国家进行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开始后,特别是检察公益诉讼正式写入法律后,检察机关也迎来了重大变革。在2019年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张军检察长明确提出了“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目标,这为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我们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的时间内,全面介绍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三大职能。
民事行政检察简介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方式,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在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实行法律监督。
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线索案件统一由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受理。
举报电话:12309
12309举报须知
1、本举报网站接收《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并由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举报,以及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的举报;
2、为及时受理您的举报,尽早启动查处工作,请根据级别、地域管辖向相应地方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
3、检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均答复查处情况;
4、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和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和证据;
5、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予以保密;
6、经查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将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7、举报人利用举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们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的时间内,全面介绍检察机关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三大职能。
民事行政检察简介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等方式,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在履行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实行法律监督。
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线索案件统一由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受理。
举报电话:12309
12309举报须知
1、本举报网站接收《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并由检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举报,以及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违法违纪的举报;
2、为及时受理您的举报,尽早启动查处工作,请根据级别、地域管辖向相应地方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举报;
3、检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均答复查处情况;
4、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和涉嫌职务犯罪的事实和证据;
5、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予以保密;
6、经查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将按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7、举报人利用举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