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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委第三巡察组向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22-09-01

来源:办公室

作者:刘业鹏

录入:王昊亮

审核:梁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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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地委部署,2022年8月29日,地委第三巡察组分别向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邵海锋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邵海锋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讲话。
 

 
      王铁彪组长在反馈时指出,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围绕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分院、区委工作目标,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推动工作稳步发展。同时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地委要求有差距。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对上级下发的个别重要文件,未立足检察职责研究细化具体落实举措;履行检察职能不到位,未推动源头治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进不力,民事检察监督作为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乏力度,压力传导不够,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有效落实,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未成立网络意识形态组织机构;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大兴安岭地区检察分院印发《关于巡察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提出的三方面问题至今仍未整改到位。二是机关能力作风建设推进不力。开展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扎实,未建立领导责任体系和督导问责体系工作机制,办理案件存在应诉不诉问题未被发现和问责,纠治形式主义不彻底,接访服务走过场,照搬照抄上级文件,资金(资产)管理混乱,违规核销个人培训费用,固定资产长期不升账,优化营商环境走形式,没有找准服务企业、破解企业发展难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对机关党建重视不够,未将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党组对党支部缺少指导和监督,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突出,党支部未按期换届,“三会一课”制度未有效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检察队伍建设不扎实,班子成员与干警缺乏沟通和交流,关怀不够,对干警的纪律要求和日常管理不够严格。四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责不实,重业务、轻党建,不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王铁彪组长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忠诚履行职责使命。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最高检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全面履行“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担起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更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达到巡察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目的。二是持续纠正“四风”,强化正风肃纪。要以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大力倡导“勇担当、抓落实、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要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努力为企业、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要坚持把正学风、改文风与转作风有机结合起来,培养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要强化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把“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政治信仰教育扎实做好,拓宽检企服务渠道和方式,建立健全与企业联系和服务机制,加强对资金(资产)规范管理。三是聚力推进党建,做强做优党建品牌。要坚持政治建检,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规定,统筹抓好“三会一课”的落实;要促进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四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强化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强调,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强化政治担当,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群众负责的态度,把勇于自我革命、敢于动真碰硬的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以最大决心、最强力度,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
 

 
      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及时召开班子会议,深入研究整改对策,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有序推进整改。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统揽全局,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难点问题亲自领办。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邵海锋表示,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诚恳接受,将提高站位、端正态度,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不回避、不遮掩、认真反思。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聚焦病灶、对症下药,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地委第三巡察组、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地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负责同志,地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负责同志,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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